“传奇广告”因何而起?对不起,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……

难道答案是:对不起,他们实在给的太多了?

其实与其说是明星代言,不如说 “明星被代言”。

而现在总说的“传奇”,也并不是单指一款游戏了,这个词更像是个形容词,面对页游风格很重,一刀999的游戏,大家心里都默认的这是一款“传奇游戏”,而对这样一款游戏的形容,更是直接可以用:“这很传奇”来形容。

而有《传奇》本尊打响知名度,不少中小公司也靠着“传奇”这个品类发展致富。

而其中就有很多时候我们在网页中看到的小广告。大家细看其实就会发现,虽然游戏风格画面都很像,但并不是真的《传奇》。

这种游戏公司通常不会主动找明星代言,而且 “先斩后奏”。这类游戏会用许多明显的头像来合成广告,并且广撒网来看看如何能得到更高效的利润。而这些时候明星通常是不知道的,只有当经纪公司发现后才会采取与之交涉讨论侵权的问题。

很多玩家看到这里肯定会来一句: 这不是傻吗,肯定会被发现的呀!

天网恢恢疏而不漏!被发现是肯定的,但这些游戏公司却是有备而来。面对这样的状况,一般就是和解或者打官司。

先来说说打官司,明星肯定是必胜的,但是需要 耗时耗力,即便是打赢了赔偿款对他们来说也是九牛之一毛。

但是和解就不一样了,前期依靠明星效应+传奇游戏本质圈的钱,足以给到明星一个非常丰厚的代言费,并且也会把一定的游戏利润提成作为谈判筹码,而明星在其中也省事并且也能拿到更多的钱。

面对这样的两种选择,多半的明星都会省去麻烦选择和解。毕竟也不能跟钱过不去呀!

而在确定了合作关系后,补录一些广告和台词,便可以大批量地为游戏进行宣传,一切就变得这么 顺理成章。

浅浅想下像《传奇》、《贪玩蓝月》这样的游戏月流水,加上大牌明星代言所创造的利润,这点代言费确实也不算什么了。

但是羊毛终究是出在羊身上,这样高利润的收入只能说明传奇的市场确实也很大,能将一款游戏能发展成一个产业链。虽然 做法并不值得倡导,但这样的商业模式不得不让九九来两个字:佩服。

不过说真的,当我看到天仙代言图一出来,九九确实沉默了...想看看什么样的你们可以自己去搜搜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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